日前,經慈利縣委批準,慈利縣紀委監委對中共慈利縣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吳若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若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犯罪。
吳若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慈利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慈利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吳若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慈利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 閱讀上一篇
? 閱讀下一篇